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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劳动部门提醒:办医保要抓紧12月20日截止
2008-11-27 09:01:51

    近日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42万人,参保后的成人居民将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待遇。劳动部门提醒,今年参保工作将于12月20日截止,尚未参保人员请及时参保。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按年预收制,每年参保一次,按年享受相应待遇。去年11月1日,哈尔滨市首次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参保人员达38.77万人。今年9月1日,哈尔滨市再次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的补助金额。目前,普通成人居民个人只需缴纳270元便可享受相应待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成人居民每年缴纳35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缴纳65元便可享受相应待遇。

  据哈尔滨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24日,今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42万人。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的成人居民住院时将可享受到统筹基金最高支付4万元的待遇;患有特殊疾病住院或在门诊治疗的居民,将可享受到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4.5万元的待遇,今年参保人员较去年享受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提高了5000元。

  参保时,新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除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宏博支行、阳光支行、三和支行、银河支行外)缴纳医疗保险费。去年已参保居民凭医疗保险证在12月20日前,到上述银行网点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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