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局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制定工作方针,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方针指出,要抓好环保项目建设和储备。筛选一批有关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在坚持不降低环境准入门槛的前提下,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提前办结率。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督促,真正使环评放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减产、停产企业的排污费核减核免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权限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减免手续。研究制定污染减排奖励和扶持政策,对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给予奖励,对财税及就业贡献大、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企业,在治污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要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依法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经济发展质量。强化日常监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倾向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并责令限期整改。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因少数企业严重违法而造成一个区域被“限批”的情况发生。采取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办法,把监管对象按照产业、行业等进行定量分类分析,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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