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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家电10天内拿补贴 可先购买再向申请补贴
2008-12-02 09:28:55

    从省有关部门获悉,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业信息化部联合推广的“家电下乡”活动,昨起在黑龙江省启动。按照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家电下乡”活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农民可先购买家电再到乡镇一级的财政部门申请补贴,不出10天就可拿到补贴款。

  根据国务院部署,黑龙江省被列入全国“家电下乡”活动第二批试点省份,黑龙江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财政部门将按产品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此政策将执行到2012年11月底。为贯彻国家有关部署,黑龙江省将于近期出台“家电下乡”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黑龙江省财政将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补贴,负担补贴资金的20%(其余80%由中央财政拨付)。购买家电的农民可先行购买,后到当地乡镇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10天内就可拿到补贴款。按要求,财政部门将对购买家电的农民应补尽补,不对地区农民购买家电的总量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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