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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停止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办理审批等手续
2008-12-01 09:14:11

    日前,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照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和市政府2008年第11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对黑龙江省龙联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南方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依法起诉,并停止办理一切审批手续。

  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对2004至2006年间经批准获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不按规定和约定及时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经采取行政、经济及登报告知追缴方式后,对至今仍不还清所欠土地出让金的黑龙江省龙联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南方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哈尔滨市第三运输公司、哈尔滨王景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丰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等6家用地单位依法起诉,起诉标的额为2716万元。

  按照规定,市直机关各相关部门目前将停止为欠缴土地出让金单位办理一切审批、许可等手续,取消其参加土地市场招拍挂和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资格,并依法对其经营活动从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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