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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条例将改变治水格局 违规可追究刑责
2008-11-14 14:42:21

  酝酿多年的《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届时各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水资源规划、保护和水量分配和调度等职能。广东省水利厅昨日(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改变全省水资源管理格局的条例进行详细解释。

  

  《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明确和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称,将全省水资源规划和调度纳入法制,这在全国还是首次。广东治水格局将由“分块割据”转变为“条块结合”,治水效率更高。《条例》还明确规定,有关地市需要在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外使用其他城市计划内水量分配指标的,应当向流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表示,下一步将优先考虑韩江分水方案,因为“粤东水源性缺水比较严重,水质也面临严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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